VOCs环保设施禁用单一工艺!
日前,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《石家庄市2019-2020年涉 VOCs企业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》(简称指导意见)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绩效评价的通用指标,同时分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类管理的通用指标和差异化指标。
“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、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的企业,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、B、C三类进行分类管理,按照省、市相关政策要求执行”A、B、C三类。
绩效评价评为A类企业,其生产工艺、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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