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绩考核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,对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,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应当从重追究责任。《规定》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、考核监督、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。
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《规定》的出台,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,将更加有力地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,推动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,更好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《规定》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,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。
《规定》也明确了三大督促落实的手段。一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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