耐酸耐温粘接剂对湿法脱硫烟囱防腐的重要性研究
前言:随着我国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视,国家对火力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格,烟气脱硫技术逐渐被使用,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采用湿法脱硫技术(WFGD),脱硫后的烟气对烟囱的腐蚀加剧,尤其是无烟气换热器(Gas Gas Heater,GGH)的脱硫装置,对烟囱防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但在实际烟囱的改造和设计初期,国内缺乏对标准的理解,缺乏对烟囱实际工况的系统分析,同时缺乏在防腐蚀材料方面的专业人才和技术等相关知识,因而导致大量的烟囱防腐蚀项目出现质量问题,尤其是近几年火力发电厂发生烟囱腐蚀泄漏的问题较多,给发电厂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,因此需加深对实际湿法脱硫后烟气的特点和烟囱运行工况的研究,重视对防腐蚀材料品种和生产厂商的选择。
国家管控标准提高
我国的能源结构目前以燃煤火力发电为主,燃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排放出各类大气污染物,如SO2、SO3、NOx、卤化物、粉尘等。如果火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得不到有效控制,将直接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,甚至影响未来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[1]。为了加大环保工作力度,国家不断出台相应政策,规定燃煤火电厂污染物排放值,并逐渐加大了监管力度:
1.1 2007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印发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》(试运)(发改价格(2007)1176号),规定新(扩)建燃煤机组和现有燃煤机组必须进行脱硫脱硝改造,安装脱硫脱硝装置,但在脱硫设施发生故障时,烟气可以经过旁路通道通往烟囱向大气排放[2],标志着我国燃煤烟囱脱硫改造工程项目大规模开始;
1.2 2010年,环境保护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》(环办(2010)91号)规定,2014年后,火电企业必须拆除已建脱硫设施的旁路烟道;对暂时保留旁路烟道的,所有旁路挡板必须实行铅封;所有新建燃煤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烟道[3];
1.3 2011年至今,国家不断提高管控要求,相继颁布了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23-2011)[4]、《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环发〔2013〕55号)) [5]、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3〕37号)[6]、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[7]等一系列法规标准,进一步将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,如重点区域要求SO2排放量不得高于50mg/m3等。
随着标准的不断更新,可以看出,国家在一步一步有计划的推行着烟囱脱硫脱硝改造工程,逐渐限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值,最终达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的。而正确分析烟囱改造过程中和改造后烟气的特点,才能选用正确的防腐材料和方案避免烟囱腐蚀现象的发生。
脱硫后烟气特点
目前,国内较常采用石膏-石灰石湿法脱硫工艺(WFGD) [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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